维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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维清缉熙,文王之典。肇禋,迄用有成,维周之祯。
维清缉熙,文王之典。肇禋,迄用有成,维周之祯。
《毛诗正义》所载《维清》小序,原文照录(繁体)。
《维清》,奏《象舞》也。〔笺云:《象舞》,象用兵时刺伐之舞,武王制焉。○刺,七亦反。〕
按站内简体经文分句,逐句附《毛诗正义》的毛传、郑笺原文(繁体);对不上经文的分句未列出。
维清缉熙,文王之典。肇禋,迄用有成,维周之祯。
〔传:典,法也。笺云:缉熙,光明也。天下之所以无败乱之政而清明者,乃文王有征伐之法故也。文王受命,七年五伐也。○缉,七入反。熙,许其反。〕
〔传:迄,至。祯,祥也。笺云:文王造此征伐之法,至今用之而有成功,谓伐纣克胜也。征伐之法,乃周家得天下之吉祥。○迄,许乞反。祺音其,《尔雅》云同。徐云:“本又作祯,音贞。”与,崔本同。〕
本块原文引自《毛诗正义》(汉毛亨传、郑玄笺、唐孔颖达疏),繁体照录,未改写;分类对齐按站内正文断句与数据原文机械匹配。
句数:5 句;逐句字数:4、4、2、4、4;多数每句 4 字(按多数字数判为四言,4/5 句);全诗汉字数:18 字(剔除校勘夹注后统计)。
韵脚(按普通话读音):i 韵:熙;ian 韵:典;in 韵:禋;eng 韵:成;en 韵:祯。
以上句式、字数与韵脚均由本页诗歌正文机械统计(字数剔除校勘夹注);韵母按普通话读音划分,不涉及古音或平水韵。
本诗体裁:四言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