维天之命

诗经 · · 清庙之什

自动注音,供阅读参考。

维天之命,于穆不已。于乎不显,文王之德之纯。假以溢我,我其收之。骏惠我文王,曾孙笃之。

毛诗序

《毛诗正义》所载《维天之命》小序,原文照录(繁体)。

《维天之命》,大平告文王也。〔笺云:告大平者,居摄五年之末也。文王受命,不卒而崩。今天下大平,故承其意而告之,明六年制礼作乐。○维,《韩诗》云:“维,念也。”大音泰。后“大平”皆放此。〕

毛传·郑笺

按站内简体经文分句,逐句附《毛诗正义》的毛传、郑笺原文(繁体);对不上经文的分句未列出。

出处与延伸

注疏原文:《毛诗注疏·卷十九·十九之一〔周颂〕》 →

本块原文引自《毛诗正义》(汉毛亨传、郑玄笺、唐孔颖达疏),繁体照录,未改写;分类对齐按站内正文断句与数据原文机械匹配。

📐 句式与韵脚

句数:8 句;逐句字数:4、4、4、6、4、4、5、4(杂言);全诗汉字数:35 字(剔除校勘夹注后统计)。

韵脚(按普通话读音):ing 韵:命;i 韵:已、之、之;ian 韵:显;un 韵:纯;uo 韵:我;uang 韵:王。

以上句式、字数与韵脚均由本页诗歌正文机械统计(字数剔除校勘夹注);韵母按普通话读音划分,不涉及古音或平水韵。

本诗体裁:杂言

本诗用字查询

飞花令(本诗含令字)

继续浏览诗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