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二十·哀公
《春秋谷梁传注疏·卷二十·哀公》 · 哀公 · 第 21/21 篇 · 177 段
1 ◎哀公起元年,尽十四年
3 元年,春,王正月,公即位。
4 楚子、陈侯、随侯、许男围蔡。随久不见者,衰微也。称侯者,本爵俱侯,土地见侵削,故微尔。定六年郑灭许,今复见者,自复也。○不见,贤遍反,下“复见”同。复,扶又反。
6 鼷鼠食郊牛角,改卜牛。
7 夏,四月,辛巳,郊。此该之变而道之也。该,备也。《春秋》书郊终于此,故于此备说郊之变。变谓郊非其时,或牲被灾害。
8 [疏]“此该”至“之也”。○释曰:郊自正月至于三月,郊之时也。三卜,礼之正。凡书郊皆讥。范例云书郊有九:僖三十一年“夏,四月,四卜郊,不从,乃免牲,犹三望”,一也;宣三年“郊牛之口伤”,“改卜牛。牛死,乃不郊,犹三望”,二也;成七年“鼷鼠食郊牛角”,三也;襄七年“夏,四月,三卜郊,不从,乃免牲”,四也;襄十一年“夏,四月,四卜郊,不从,乃不郊”者,五也;定公、哀公并有牲变,不言所食处,不敬莫大,二罪不异,并为一物,六也;定十五年五月郊,七也;成十七年“九月,用郊”,八也;及此年“四月,辛巳,郊”,九也。下传云“子之所言”,至“道之何也”。然则据此而言,牛有伤损之异,卜有远近之别,亦在其间。 于变之中,又有言焉。于灾变之中,又有可善而言者。
9 [疏]注“于灾”至“言者”。○释曰:郊牛日日展视其觓角,而知其伤,是展尽道矣。即于灾变之中,有可善而言者,但备灾之道不尽,致此天灾,而鼷鼠食角,故书以讥之也。
10 鼷鼠食郊牛角,改卜牛,志不敬也。郊牛日展觓角而知伤,展道尽矣。展道虽尽,所以备灾之道不尽,讥哀公不敬,故致天变。○觓音纠,又音求。郊,自正月至于三月,郊之时也。夏四月郊,不时也。五月郊,不时也。夏之始可以承春,以秋之末,承春之始,盖不可矣。凯曰:“不时之中,有差剧也。夏始承春,方秋之末,犹为可也。”○有差,初卖反。
11 [疏]注“不时”至“可也”。○释曰:自正月、二月、三月,此三春之月,是郊天之正时也。若夏四月、五月以后,皆非郊月,如其有郊,并书以示讥。然则郊是春事也,如郊在四月、五月之中,则是以夏始承春,其过差少。若郊在九月之中,则是以秋末承春,其过极多,则自五月至八月,其间有郊,亦以承春远近为过之深浅也。
12 九月用郊。用者,不宜用者也。在成十七年。郊三卜,礼也。以十二月下辛卜正月上辛;如不从,则以正月下辛卜二月上辛;如不从,则以二月下辛卜三月上辛:所谓三卜也。郑嗣曰:“谓下一辛而三也。求吉之道三,故曰礼也。”
13 [疏]注“郑嗣”至“三也”。○释曰:如嗣之意,以十二月下辛卜正月上辛日,为郊之时,则于此一辛之上卜,不吉,以至二卜,不吉,以至三卜。求吉之道三,故曰礼也。
14 四卜,非礼也。僖三十一年、襄十一年皆四卜。五卜,强也。成十年五卜。
16 [疏]“子之”至“道也”。○释曰:上言“子”者,弟子问谷梁子之辞。“而曰我”者,是弟子述谷梁子自我之意。“我以六月”者,是谷梁子答前弟子之辞。“我以六月上甲始庀牲”,庀,具,犹简择,未系之,待十月,然后始系养。若六月简讫以后有变,则七月、八月、九月上甲皆可简择,故传云“六月上甲始庀牲”,明自六月为始,七月、八月、九月皆可简牲。自十月系之,有变则改卜,卜取吉者,十一月、十二月亦然,是系之三月也。故传云“十月上甲始系牲,十一月、十二月牲虽有变,不道也”是也。“待正月,然后言牲之变”,周正是郊时之正,如其牛有变,然后言之,二月、三月亦然,重妨郊故也。
17 待正月,然后言牲之变,此乃所以该郊。至郊时然后言其变,重其妨郊也。十二月不道,自前可知也。至正月然后道,则二月、三月亦可知也。此所以该郊,言其变道尽。
18 [疏]“比乃”至“该郊”。○释曰:自六月上甲始庀牲,十月始系牲,自十二月以前,牲虽有变不道,自正月然后云牲之变,乃不郊,卜免牲吉与不吉。如此之类,皆是该备郊事,言牲变之道尽悉也。
19 郊,享道也。贵其时,大其礼。其养牲,虽小不备可也。享者饮食之道。牲有变,则改卜牛,郊日巳逼,庀系之礼,虽小不备,合时得礼,用之可也。○享,许丈反。子不忘三月卜郊,何也?三月,谓十二月、正月、二月也。
20 [疏]注“三月”至“二月”。○释曰:既言卜二月下辛卜正月上辛,正月下辛卜二月上辛,二月下辛卜三月上辛,怪经不书此十二月、正月、二月之下郊,故问之也。
21 郊自正月至于三月,郊之时也。有变乃志,常事不书。我以十二月下辛卜正月上辛。如不从,则以正月下辛卜二月上辛。如不从,则以二月下辛卜三月上辛。如不从,则不郊矣。意欲郊而卜不吉,故曰不从。郊必用上辛者,取其新洁莫先也。
22 秋,齐侯、卫侯伐晋。
23 冬,仲孙何忌帅师伐邾。
24 二年,春,王二月,季孙斯、叔孙州仇、仲孙何忌帅师伐邾,取漷东田。漷东未尽也。
25 及沂西田。沂西未尽也。漷、沂皆水名。邵曰:“以其言东西,则知其未尽也。”○漷东,火虢反,又音郭。沂,鱼依反。
26 癸巳,叔孙州仇、仲孙何忌及邾子盟于句绎。句绎,邾地。○句,古侯反。绎音亦。三年伐而二人盟,何也?各盟其得也。季孙不得田,故不与盟。○不与音豫。
27 夏,四月,丙子,卫侯元卒。
28 滕子来朝。朝,直遥反。
29 晋赵鞅帅师纳卫世子蒯聩于戚。郑君曰:“蒯聩欲杀母,灵公废之是也。若君薨,有反国之道,当称子某,如齐子纠也。今称世子如君存,是《春秋》不与蒯聩得反立明矣。”江熙曰:“郑世子忽反正有明文,子纠但于公子为贵,非世子也。
31 纳者,内弗受也。帅师而后纳者,有伐也,何用弗受也?以辄不受也。以辄不受父之命,受之王父也。信父而辞王父,则是不尊王父也。其弗受,以尊王父也。宁不达此义。江熙曰:“齐景公废世子,世子还国书篡。若灵公废蒯聩立辄,则蒯聩不得复称曩日世子也。称蒯聩为世子,则灵公不命辄审矣。”此矛楯之喻也。然则从王父之言,传似失矣。经云“纳卫世子”,“郑世子忽复归于郑”,称世子明正也。明正则拒之者非邪。○信父音申。篡,初患反。复,扶又反。曩,乃党反。矛,五侯反,本又作钅矛。楯,常允反,又音允。拒音巨。邪也,似嗟反。
32 [疏]“信父”至“父也”。○释曰:辄先受王父之命而有国,今若以国与父,则是申父也。若申父而辞王父,则是不尊父也。何者?使父有违命之愆,故其不受;使父无违命之失,则尊父也。○注“齐景”至“书篡”。○释曰:下六年“齐阳生入于齐。齐陈乞弑其君荼”,传曰“阳生正,荼不正。不正则其曰君何也?荼虽不正,巳受命矣”。此与庄九年“齐小白入于齐”同文,则称名书入者,皆一辞也。然则蒯聩若巳被废,则当与阳生同文,称卫蒯聩入戚,不得自称曩日世子。○注“矛楯之喻也”。○释曰:《庄子》云:楚人有卖矛及楯者,见人来买矛,即谓之曰:“此矛无何不彻。”见人来买楯,则又谓之曰:“此楯无何能彻者。”买人曰:“还将尔矛剌尔楯,若何?”然则矛楯各自言之,则皆善矣;若相对言之,则必有不善者矣。喻今传文,辄若申父而辞王父,是不受父,则蒯聩违父为不善;若以郑忽称世子以明反正,则辄之拒父为丑行,亦是非不可并,故云“矛楯之喻也”。
33 秋,八月,甲戌,晋赵鞅帅师,及郑罕达帅师,战于铁,铁,卫地。○铁,他结反。郑师败绩。
34 冬,十月,葬卫灵公。七月葬,蒯聩之乱故也。
35 [疏]注“七月”至“故也”。○释曰:隐五年“夏,四月,葬卫桓公”,传曰“月葬,故也”。月葬忧危最甚,不得备礼葬也。此月葬,故知有故也。彼注云“有祝吁之难故”,此则蒯聩之乱故也。
36 十有一月,蔡迁于州来。
37 蔡杀其大夫公子驷。
38 三年,春,齐国夏、卫石曼姑帅师围戚。此卫事也。其先国夏何也?子不围父也。不系戚于卫者,子不有父也。江熙曰:“国夏首兵,则应言卫戚。今不言者,辟子有父也。子有父者,戚系卫,则为大夫属于卫。子围父者,谓人伦之道绝,故以齐首之。”○曼姑音万。辟音避。
40 夏,四月,甲午,地震。
41 五月,辛卯,桓宫,僖宫灾。言及,则祖有尊卑。解经不言及僖。由我言之,则一也。远祖恩无差降如一,故不言及。
42 [疏]注“远祖”至“言及”。○释曰:凡言及者,皆以尊及卑,等者不言及。若自祖言之,则有昭穆,昭尊可以及穆。若自我言之,则远祖亲尽,尊卑如一,故不言及。案《左氏》“孔子在陈,闻火,曰:‘其桓僖乎?’”言庙应毁而不毁,故天灾也。
43 季孙斯、叔孙州仇帅师城启阳。称帅师,有难。○难,乃旦反。
44 宋乐?帅师伐曹。?,苦门反。
45 秋,七月,丙子,季孙斯卒。
46 蔡人放其大夫公孙猎于吴。宣元年“晋放其大夫胥甲父于卫”,传曰“称国以放,放无罪也“。然则称人以放,放有罪也。
47 冬,十月,癸卯,秦伯卒。
48 叔孙州仇、仲孙何忌帅师围邾。
49 四年,春,王二月,庚戌,盗弑蔡侯申。称盗以弑君,不以上下道道也。以上下道道者,若卫祝吁弑其君完之类是。直称盗,不在人伦之序。
52 [疏]“内其”至“道也”。○释曰:犹尊内其君,而疏外弑者,故不与疏外者,得弑君之道道之,故抑之为盗。若郑伯?原实被臣弑,其书自卒,抑臣为夷狄之民,亦是也。
53 《春秋》有三盗:微杀大夫,谓之盗;十三年冬,“盗杀陈夏区夫”是。○陈夏,户雅反。区,乌侯反。非所取而取之,谓之盗;定八年,阳货取宝玉大弓是。辟中国之正道以袭利,谓之盗。即杀蔡侯申者是,非微者也。○辟中音避。
54 [疏]“辟中”至“袭利”。○释曰:辟中国之正道,而行同夷狄,不以礼义为主,而徼幸以求名利,若齐豹之类,故抑而书盗者也。袭,掩也。谓求利之心,不以礼义为意也。
55 蔡公孙辰出奔吴。
56 葬秦惠公。
57 宋人执小邾子。
58 夏,蔡杀其大夫公孙姓、公孙霍。
59 晋人执戎蛮子赤归子楚。
60 城西郛。郛,郭也。○郛音孚。
62 [疏]注“殷都于亳”。○释曰:《书·序》云,“汤始居亳,从先王居”,孔注云“契父帝喾都亳,汤自商丘迁焉,故曰从先王居”,又“盘庚五迁,将治亳殷”,是都亳之事。
63 亳社者,亳之社也。亳,亡国也。毫即殷也,殷都于亳,故因谓之亳社。以为庙屏,戒也。立亳之社于庙之外,以为屏蔽,取其不得通天,人君瞻之而致戒心。
65 秋,八月,甲寅,滕子结卒。
66 冬,十有二月,葬蔡昭公。不书弑君之贼,而昭公书葬。既谓之盗,若杀微贱小人,不足录之。
68 葬滕顷公。顷音倾。
69 五年,春,城毗。
70 夏,齐侯伐宋。
71 晋赵鞅帅师伐卫。
72 秋,九月,癸酉,齐侯杵臼卒。杵,昌吕反。
73 冬,叔还如齐。
74 闰月,葬齐景公。不正其闰也。闰月,附月之馀日,丧事不数。○数,所主反。
75 [疏]注“闰月”至“不数”。○释曰:案经书闰月葬者,年若数闰,则十三月,故书闰月葬,以见丧事亦不数之例。
76 六年,春,城邾瑕。
77 晋赵鞅帅师伐鲜虞。
78 吴伐陈。
79 夏,齐国夏及高张来奔。
80 叔还会吴于柤。柤,注加反。
81 秋,七月,庚寅,楚子轸卒。轸,之忍反。
82 齐阳生入于齐。
83 齐陈乞弑其君荼。不日,荼不正也。○荼音舒,又音徒,一音丈加反。
85 阳生入而弑其君,以陈乞主之,何也?不以阳生君荼也。其不以阳生君荼,何也?阳生正,荼不正,不正则其曰君,何也?荼虽不正,巳受命矣。巳受命于景公而立,故可言君。入者,内弗受也。荼不正,何用弗受?以其受命,可以言弗受也。先君巳命立之,于义可以拒之。阳生其以国氏,何也?取国于荼也。何休曰:“即不使阳生以荼为君,不当去公子,见当国也。”又《谷梁》以为国氏者,取国于荼。齐小白又不取国于子纠,无乃近自相反乎?郑君释之曰:“阳生篡国,故不言公子。”不使君荼,谓书陈乞弑君尔。茶与小白,其事相似,荼弑乃后立,小白立乃后弑,虽然,俱篡国而受国焉尔。传曰“齐小白入于齐,恶之也”。阳生其以国氏何?取国于荼也。义适互相足,又何自反乎?子纠宜立,而小白篡之,非受国于子纠,则将谁乎?○当去,起吕反。见当,贤遍反。纠,居黝反。恶之,乌路反。
86 [疏]注“荼杀”至“后杀”。释曰:案上六年经书“齐阳生入于齐。齐陈乞杀其君荼”,传云“阳生入而弑其君,以陈乞主之,何也?不阳生君荼也”,是荼杀之后,阳生乃立。案庄九年夏“齐小白入于齐”,“九月,齐人取子纠杀之”,是小白立,乃后杀也。“义适互相足”者,庄九年传云“小白入于齐,恶之”,则阳生入于齐,亦恶之。此年传云“阳生其以国氏,取国于荼也”,则小白以其国氏,亦取国于子纠也。以义推之,适互相足,故郑云“子纠宜立,而小白篡之,非受国于子纠,则将许乎?”是也。 冬,仲孙何忌帅师伐邾。
87 宋向巢帅师伐曹。
88 七年,春,宋皇瑗帅师侵郑。缓,于眷反。
89 晋魏曼多帅师侵卫。曼音万。
90 夏,公会吴于缯。缯,在陵反。
93 益之名,恶也。恶其不能死社稷。《春秋》有临天下之言焉,徐干曰:“临者,抚有之也。王者无外,以,尽其有也。”
94 [疏]“春秋”至“言焉”。○释曰:此下三者,皆以内外辞别之。王者则以海内之辞言之,即僖二十八年“天王狩于河阳”,传曰“全天王之行也”是也。王者微弱,则以外辞言之,即僖二十四年“天王出居于郑”,传曰“失天下也”是也。
96 [疏]“有临”至“言焉”。○释曰:此亦据内外言之,若宣九年“辛酉,晋侯卒于扈”,传曰“其地,于外也。其日,未逾竟也”。既以内外显地及日,是以一国言之。
98 [疏]“有临一家”至“焉”。○释曰:家谓采地,若文元年“毛伯来锡公命”,定四年“刘卷卒”,其毛、刘皆采邑名,大夫氏采为家。大夫称家,是以一家言之也。
99 其言来者,有外鲁之辞焉。非巳内,有从外来者曰来。今鲁侯身自以归而曰来,是外之也。
100 [疏]“其言”至“辞焉”。○释曰:凡言来者,非巳内有,从外始来,即“邾庶其以漆闾丘来奔”是也。今书鲁侯“以邾子益来”,而文与庶其正同,文切直者,有外鲁侯之辞焉尔。
101 宋人围曹。
102 冬,郑驷弘帅师救曹。
103 八年,春,王正月,宋公入曹,以曹伯阳归。
104 吴伐我。
105 夏,齐人取讙及阐。宣九年传曰“内不言取,言取,授之也,以是为赂齐”。此言取,盖亦赂也。鲁前年伐邾,以邾子益来。益,齐之甥也,畏齐,故赂之。○及阐,尺善反。恶内也。
106 归邾子益于邾。侵齐故也。○恶,乌路反。益之名,失国也。于王法当绝故。
107 [疏]“益之名,失国也”。○释曰:经书“归邾子益于邾”,则益得国。而云失国者,邾益不能死难,而从执辱,于王法而言,理当绝位。鲁归之,不得无罪,故书益之名,以明失国之故也。
108 秋,七月。
109 冬,十有二月,癸亥,杞伯过卒。过音戈。
110 齐人归讙及阐。凯曰:“归邾子,故亦还其赂。”
111 九年,春,王二月,葬杞僖公。
112 宋皇瑗帅师取郑师于雍丘。雍丘,某地也。○雍,于用反。取,易辞也。以师而易取,郑病矣。以师之重,而宋以易得之辞言之,则郑师将劣矣。○易,以豉反。将,子匠反。
113 [疏]“以师而”至“郑病矣”。○释曰:凡书取,皆易辞,今以郑师之重,而今宋以易得之辞言之,郑之将帅微弱矣。亡军之咎,本由君不任其才,故为郑国病患。
114 夏,楚人伐陈。
115 秋,宋公伐郑。
116 冬,十月。
117 十年,春,王二月,邾子益来奔。
118 公会吴伐齐。
119 三月,戊戌,齐侯阳生卒。
120 夏,宋人伐郑。
121 晋赵鞅帅师侵齐。
122 五月,公至自伐齐。传例曰:“恶事不致,公会夷狄伐齐之丧,而致之何也?”庄六年“公至自伐卫”,传曰“不致,则无以见公恶,事之成也”,将宜从此之例。○以见,贤遍反。
123 [疏]注“传例”至“不致”。○释曰:襄十年“公会晋侯”云云,“齐世子光会吴于柤”,传曰“会夷狄不致,恶事不致”是也。云“传曰不致,则无以见公恶,事之成也”者,案庄公五年“公会齐人”云云“伐卫”,注云“纳惠公朔”,“逆天王之命也”。六年“公至自伐卫”,传曰“恶事不致,此其致,何也?不致,则无用见公之恶,事之成也”是也。此年二月“公会吴伐齐”之丧,是恶事,宜不致而致,亦以见公恶事之成也。
124 葬齐悼公。
125 卫公孟彄自齐归于卫。彄,苦侯反。
126 薛伯夷卒。
127 秋,葬薛惠公。
128 冬,楚公子结帅师伐陈。
129 吴救陈。
130 十有一年,春,齐国书帅师伐我。
131 夏,陈辕颇出奔郑。颇,破何反。
132 五月,公会吴伐齐。甲戍,齐国书帅师及吴战于艾陵,齐师败绩。获齐国书。与华元同义。艾陵,齐地。○艾,五盖反。
133 [疏]注“与华元同义”。○释曰:宣二年“宋华元帅师,及郑公子归生帅师,战于大棘,宋师败绩。获宋华元”,传曰“获者,不与之辞也。言尽其众,以救其将也。以三军敌华元,华元虽获,不病也”,是与此同义。
134 秋,七月,辛酉,滕子虞母卒。
135 冬,十有一月,葬滕隐公。
136 卫世叔齐出奔宋。
137 十有二年,春,用田赋。古者九夫为井,十六井为丘。丘赋之法,因其田财,通共出马一匹,牛三头。今别其田及家财,各出此赋。言用者,非所宜用。○别,如字,又彼列反。
139 古者公田什一,用田赋,非正也。古者五口之家,受田百亩,为官田十亩,是为私得其什,而官税其一,故曰“什一”。周谓之彻,殷谓之助,夏谓之贡,其实一也,皆通法也。今乃弃中平之法,而田财并赋,言其赋民甚矣。○为官,于伪反。税,舒锐反。夏谓,户雅反。
143 公会吴于橐皋。橐皋,某地。○橐,章夜反,一音托。
144 秋,公会卫侯、宋皇瑗于郧。郧,某地。○郧音云。
145 宋向巢帅师伐郑。
146 冬,十有二月,螽。螽音终。
147 十有三年,春,郑罕达帅师,取宋师于岩。岩,五咸反。取,易辞也。以师而易取,宋病矣。
148 [疏]“取易辞”至“病矣”。○释曰:上九年宋皇瑗取郑师,今郑罕达取宋师,其事正反,嫌宋为人所报,非宋之病,故重发以同之。
149 夏,许男成卒。
150 公会晋侯及吴子于黄池。及者,书尊及卑也。黄池,某地。
151 [疏]注“及者”至“卑也”。○释曰:隐二年传云“会者,外为主焉尔”。今言“公会晋侯”,则晋为主,于黄池而公往会之。既以晋侯为主,会无二尊,故言及以卑吴也。则与桓二年范注云“会盟言及,别内外也。尊卑言及,序上下也”亦同。何者?外吴而尊晋,则内外,序上下也。
152 黄池之会,吴子进乎哉!遂子矣。进遂称子。吴,夷狄之国也,祝发文身。祝,断也。文身,刻画其身以为文也。必自残毁者,以辟蛟龙之害。○祝,之六反。断音短。辟音避,蛟音交。
153 [疏]注“文身”至“之害”。○释曰:荆、杨之域,厥土涂泥,人多游永,故刻画其身,以为蛟龙之文,与之同类,以辟其害。 欲因鲁之礼,因晋之权,而请冠端而袭。袭,衣冠。端,玄端。
155 其藉于成周,藉谓贡献。
156 [疏]注“藉谓贡献”。○释云:贡谓土地所有,以献于成周。若《禹贡》“齿革羽毛”,“纳锡大龟”,“惟金三品”之类,着于藉录,以为常职,故知藉谓贡献也。
158 [疏]注“累累犹数数”。○释云:东方之国,吴为最大。吴举,小国必从,会吴于相、于道、于缯、于池之类,积其善事,故言数。○数致小国,以合乎中国也。
160 [疏]“王尊称也,子卑称也”。○释曰:自黄池前,吴常僣号称王,是其尊称。今去僣号而称子,是其卑称也。○注“不知冠而差等”。○释曰:冕有旒数不同,则冠亦有差等之别。吴为子爵,其冠之饰必不得与公侯同等,但未知若为差等尔。
161 楚公子申帅师伐陈。
162 于越入吴。
163 秋,公至自会。吴进称子,又会晋侯,故致也。
164 [疏]注“吴进”至“致也”。○释曰:襄十年传曰“会夷狄不致”。致会者,一以吴进称子,二又为公会晋侯,以此二事之故致之尔。
165 晋魏曼多帅师侵卫。
166 葬许元公。
167 九月,螽。
168 冬,十有一月,有星孛于东方。不书所孛之星,而曰东方者,旦方见孛,众星皆没故。○孛音佩。
169 [疏]注“不书”至“方者”。释曰:文十四年“有星孛入于北斗”,昭十七年“有星孛于大辰”,彼皆言所佩之星。此不言所孛之星,直言东方者,彼北斗大辰未没之时有,故得言所孛之星;此则旦明之时,方乃见孛,其东方常见之星,并以没尽,故不言所孛之处星也。
170 盗杀陈夏区夫。传例曰:“微杀大夫谓之盗。”○区夫,乌侯反。
171 十有二月,螽。
172 十有四年,春,西狩获麟。杜预曰:“孔子曰:‘文王既没,文不在兹乎?’此制作之本旨。”又曰:“凤鸟不至,,吾巳矣夫。”斯不王之明文矣。夫《关雎》之化,王者之风。《麟之趾》,《关雎》之应也。然则斯麟之来,归于王德者矣。《春秋》之文,广大悉备,义始于隐公,道终于获麟。○狩,手又反。不出,如字,又赤遂反。矣夫音扶。不王,于况反,下“王德”同。雎,七余反。之应,于敬反。
174 引取之也。言引取之,解经言获也。传例曰“诸获者,皆不与也”,故今言获。麟自为孔子来,鲁引而取之,亦不与鲁之辞也。○为,于伪反。
176 [疏]“狩地”至“适也”。○释曰:桓四年春“公狩于郎”,庄四年“冬,公及齐人狩而郜”,是狩皆书地。今不书地,则非狩也。非狩而曰狩者,大得此验,故以大其所如者名之。○注“实狩”至“言春”。释曰:案桓四年传云“春曰田,夏曰苗,秋曰搜,冬曰狩”是也。 其不言来,不外麟于中国也。其不言有,不使麟不恒于中国也。雍曰:“中国者,盖礼义之乡,圣贤之宅,轨仪表于遐荒,道风扇于不朽。麒麟步郊,不为暂有。鸾凤栖林,非为权来。虽时道丧,犹若不丧。虽麟一降,犹若其常。鹆非鲁之常禽蜚,蜮非祥瑞之嘉虫,故经书其有,以非常有,此所以所贵于中国,《春秋》之意义也。”○道丧,息浪反。音权,又音劬。鹆音欲。蜮音或。
177 [疏]注“鹆”至“嘉虫”。○释曰:昭二十五年经书“有?鹆来巢”,庄二十九年经书“秋,有蜚”,庄十八年经书“秋,有蜮”,传皆曰“一有一亡曰有”是也。○注“所以”至“中国”。○释曰:麒麟一致,不为暂有,虽时道丧,犹若不丧。如此为文,是所以取贵于中国,而王道颂盛,麟凤常有,此则《春秋》之意然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