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成語典》原文資料

中華民國教育部(Ministry of Education, R.O.C.)。《成語典》(版本編號:2020_20260929)。原辭典網站 · CC BY-ND 3.0 TW · 完整使用說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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既往不究

編號4715
成語既往不究
注音ㄐㄧˋ ㄨㄤˇ ㄅㄨˋ ㄐㄧㄡˋ (變) ㄐㄧˋ ㄨㄤˇ ㄅㄨˊ ㄐㄧㄡˋ
漢語拼音jì wǎng bù jiù (變) jì wǎng bú jiù
典源文獻內容此處所列為「既往不咎」之典源,提供參考。
主條成語/非主條成語非主條成語

釋義

即「既往不咎」。見「既往不咎」條。01.《痛史》第一三回:「既往不究,以後再辦起事來,審慎點就是了。」

典故說明

此處所列為「既往不咎」之典故說明,提供參考。春秋時,孔子有個學生名叫宰我,能言善道。有一天,魯哀公問宰我:「土地神的牌位要用什麼木材比較好?」他回答說:「可以參考古人的作法,像夏朝時是用松木,殷商時期多用柏木,而周朝一般都是用栗木,意思是要讓人民『戰栗(通「慄」)』。」孔子後來聽到宰我這番話,覺得他隨便猜測古人的用意,毫無根據,十分不妥當,就說:「已做過的事就不便再解說了,已經完成的事也不便再挽救,而對已經過去的事更不便再去追究是非。」意思是要宰我說話小心,對沒有把握的事不要亂加臆測。「既往不咎」就是出自典源文中的一個成語,表示對過去的錯誤不再追究責難的意思。

書證

01.《痛史》第一三回:「既往不究,以後再辦起事來,審慎點就是了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