𨛍
简繁同形 邑部 · 第6卷📇 字头信息
| 说文部首 | 邑 | 卷次 | 第6卷 |
|---|---|---|---|
| 拼音 | shào | 反切 | 所教切 |
| 字头(原书) | 𨛍 | 简体 | 𨛍 |
📜 说文解字原文
🧩 构字构件
📝 段玉裁《说文解字注》
国甸。大夫稍稍所食邑。
载师注曰。故书稍或作削。按削当是𨛍之误。许所据正故书或本也。太宰家削之赋当作家𨛍。释文曰。家削本又作𨛍是也。按国甸之下疑有夺文。大宰曰。三曰邦甸之赋。四曰家𨛍之赋。载师曰。以公邑之田任甸地。以家邑之田任𨛍地。此云国甸、即经之邦甸也。邦甸去国二百里。家𨛍三百里。此当云国甸之外曰家𨛍。大夫稍稍所食邑。郑曰。家邑、大夫之采地也。稍与𨛍曡韵。
从邑。肖声。
所教切。二部。
郑说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