郃
简繁同形 邑部 · 第6卷左冯翊郃阳县。从邑合声。《诗》曰:“在郃之阳。”
📇 字头信息
| 说文部首 | 邑 | 卷次 | 第6卷 |
|---|---|---|---|
| 拼音 | hé | 反切 | 𠊱閤切 |
| 字头(原书) | 郃 | 简体 | 郃 |
📜 说文解字原文
左冯翊郃阳县。从邑合声。《诗》曰:“在郃之阳。”
原文(繁体):左馮翊郃陽縣。从邑合聲。《詩》曰:“在郃之陽。”
🧩 构字构件
📝 段玉裁《说文解字注》
左冯翊郃阳县。
二志同。应邵曰。在邰水之阳也。按今陜西同州府郃阳县即其地。
从邑。合声。
矦合切。七部。
诗曰。在郃之阳。
大雅文。今诗郃作洽。水经注引亦作郃。按魏世家。文矦时西攻秦。筑雒阴合阳。字作合。葢合者水名。毛诗本作在合之阳。故许引以说会意。秦汉间乃制郃字耳。今诗作洽者、后人意加水旁。许引诗作郃者、后人所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