耏
简繁同形 而部 · 第9卷罪不至髡也。从而从彡。
📇 字头信息
| 说文部首 | 而 | 卷次 | 第9卷 |
|---|---|---|---|
| 拼音 | nài | 反切 | 奴代切 |
| 字头(原书) | 耏 | 简体 | 耏 |
📜 说文解字原文
罪不至髡也。从而从彡。
🧩 构字构件
📝 段玉裁《说文解字注》
罪不至髡也。
罪当作辠。高帝纪。令郞中有罪耐以上请之。应劭曰。轻罪不至于髡。完其耏鬓。故曰耏。古耏字从彡。发肤之意也。杜林以为法度之字皆从寸。后改如是。言耐罪以上皆当先请也。耐音若能。按耐之罪轻于髡。髡者、𩮜发也。不𩮜其发。仅去须鬓。是曰耐。亦曰完。谓之完者、言完其发也。㓝法志曰。当髡者完为城旦舂。王粲诗。许歴为完士。一言犹败秦。江遂曰。汉令谓完而不髡曰耐。然则应仲远言完其耏鬓、正谓去而鬓而完其发耳。
从彡而。而亦声。
彡拭画之意。此字从彡而。彡谓拂拭其而去之。会意字也。而亦声。当如之切。一部。大徐奴代切。非是。
或从寸。诸法度字从寸。
此为罪名法度之类。故或从寸也。应仲远高帝纪注意谓耏即而𩯭字、用为耏罪字。至杜林以后乃改从寸作耐。许说不如是。耐、汉人叚为能字。本如之切。后变音奴代切。古音能读如而。今音耐能皆奴代切。
🔁 重文(古文/或体)
| 耐 | 或从寸。诸法度字从寸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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