灋
简繁同形 𢊁部 · 第10卷刑也。平之如水,从水;𢊁,所以触不直者;去之,从去。
📇 字头信息
| 说文部首 | 𢊁 | 卷次 | 第10卷 |
|---|---|---|---|
| 拼音 | fǎ | 反切 | 方乏切 |
| 字头(原书) | 灋 | 简体 | 灋 |
📜 说文解字原文
刑也。平之如水,从水;𢊁,所以触不直者;去之,从去。
原文(繁体):刑也。平之如水,从水;𢊁,所以觸不直者;去之,从去。
🧩 构字构件
📝 段玉裁《说文解字注》
㓝也。
㓝者、罚辠也。易曰。利用㓝人。以正法也。引伸为凡模范之偁。木部曰。模者、法也。竹部曰。范者、法也。土部曰。𡌒者、铸器之法也。
平之如水。从水。
说从水之意。张释之曰。廷尉、天下之平也。
𢊁所㠯触不直者去之。人𢊁去。
下𢊁字今依韵会补。此说从𢊁去之意。法之正人如𢊁之去恶也。方乏切。八部。
今文省。
许书无言今文者。此葢隶省之字。许书本无。或增之也。如艸部。本有㪿无折。
古文。
文四重二
🔁 重文(古文/或体)
| 法 | 今文省。 |
|---|---|
| 佱 | 古文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