漹
简繁同形 水部 · 第11卷水。出西河中阳北沙,南入河。从水焉声。
📇 字头信息
| 说文部首 | 水 | 卷次 | 第11卷 |
|---|---|---|---|
| 拼音 | yān | 反切 | 乙乾切 |
| 字头(原书) | 漹 | 简体 | 漹 |
📜 说文解字原文
水。出西河中阳北沙,南入河。从水焉声。
原文(繁体):水。出西河中陽北沙,南入河。从水焉聲。
🧩 构字构件
📝 段玉裁《说文解字注》
漹水。出西河中阳北沙。南入河。
北沙、水经注引作之西。西河郡中阳、二志同。戴先生曰。水经。河水、南过西河圁阳县东。又南过离石县西。又南过中阳县西。又南过土军县西。据地望考之。中阳西濵河。当在今汾州府宁乡县境。赵世家秦取我西都及中阳是也。道元乃云中阳故城在东。东翼汾水。不濵于河也。元和志于孝义县下云。魏移西河郡中阳于今理。此条可证明水经之中阳其所本之书。道元偶失检。道元汾水篇注所言邬泽北起大陵。南接邬。正今平遥之西、孝义之东、介休之北、最为洿下。汾川转徙不常之地。说文之漹水乃入河。非入汾。汉中阳西滨黄河、说文亦一证。道元就漹字与邬字牵合。谓漹水即邬泽。谬矣。玉裁按漹水今未得其证。
从水。焉声。
乙干切。十四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