梅
简繁同形 木部 · 第6卷枏也。可食。从木每声。
📇 字头信息
| 说文部首 | 木 | 卷次 | 第6卷 |
|---|---|---|---|
| 拼音 | méi | 反切 | 莫桮切 |
| 字头(原书) | 梅 | 简体 | 梅 |
📜 说文解字原文
枏也。可食。从木每声。
原文(繁体):枏也。可食。从木每聲。
🧩 构字构件
📝 段玉裁《说文解字注》
枏也。可食。从木。每声。
莫桮切。古音在一部。按释木曰。梅、枏也。毛诗秦风、陈风传皆曰。梅、枏也。与尔雅同。但尔雅、毛传皆谓楩枏之枏。毛公于召南摽有梅、曹风其子在梅、小雅四月侯栗侯梅、无传。而秦、陈乃训为枏。此以见召南等之梅与秦、陈之梅判然二物。召南之梅今之酸果也。秦陈之梅今之楠树也。楠树见于尔雅者也。酸果之梅不见于尔雅者也。樊光释尔雅曰。荆州曰梅。杨州曰枏。益州曰赤楩。孙炎释尔雅曰。荆州曰梅。杨州曰枏。陆机疏草木曰。梅树皮叶似豫樟。皆谓楠树也。枏亦名梅。后世取梅为酸果之名。而梅之本义废矣。郭释尔雅乃云似杏、实酢。篇、韵袭之。转谓酸果有枏名。此误之甚者也。然则许以枏梅二篆厕诸果之闲。又云可食。岂非始误与。曰此浅人所改窜也。如许谓梅、酸果。其立文当先梅篆、云酸果也。次枏篆、云梅也。棃杏李桃等不云可食。何必独云可食哉。许意某为酸果正字。故某篆解云酸果也。从木从甘。其字当本厕𣐈下杏上。而枏梅二篆当本厕诸木名之闲。浅人易其处。又增窜其文耳。以许书律群经。则凡酸果之字作梅、皆假借也。凡某人之字作某、亦皆假借也。假借行而本义废。固不可胜数矣。
或从某。
某声。召南释文曰。韩诗作楳。
🔁 重文(古文/或体)
| 楳 | 或从某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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