击鼓
击鼓其镗,踊跃用兵。土国城漕,我独南行。
从孙子仲,平陈与宋。不我以归,忧心有忡。
爰居爰处?爰丧其马?于以求之?于林之下。
死生契阔,与子成说。执子之手,与子偕老。
于嗟阔兮,不我活兮。于嗟洵兮,不我信兮。
击鼓其镗,踊跃用兵。土国城漕,我独南行。
从孙子仲,平陈与宋。不我以归,忧心有忡。
爰居爰处?爰丧其马?于以求之?于林之下。
死生契阔,与子成说。执子之手,与子偕老。
于嗟阔兮,不我活兮。于嗟洵兮,不我信兮。
《毛诗正义》所载《击鼓》小序,原文照录(繁体)。
按站内简体经文分句,逐句附《毛诗正义》的毛传、郑笺原文(繁体);对不上经文的分句未列出。
击鼓其镗,踊跃用兵。土国城漕,我独南行。
〔传:镗然,击鼓声也。使众皆踊跃用兵也。笺云:此用兵,谓治兵时。○镗,吐当反。〕
〔传:漕,卫邑也。笺云:此言众民皆劳苦也,或役土功於国,或脩理漕城,而我独见使从军南行伐郑,是尤劳苦之甚。○漕音曹。〕
从孙子仲,平陈与宋。不我以归,忧心有忡。
〔传:孙子仲,谓公孙文仲也。平陈於宋,笺云:子仲,字也。平陈於宋,谓使告宋曰“君为主,敝邑以赋与陈、蔡从”。〕
〔传:忧心忡忡然。笺云:以犹与也。与我南行,不与我归期。兵,凶事,惧不得归,豫忧之。○忡,敕忠反。〕
爰居爰处?爰丧其马?于以求之?于林之下。
〔传:有不还者,有亡其马者,笺云:爰,於也。不还,谓死也,伤也,病也。今於何居乎,於何处乎,於何丧其马乎。○丧,息浪反。注同。〕
〔传:山木曰林。笺云:于,於也。求不还者及亡其马者,当於山林之下。军行必依山林,求其故处,近得之。○处,昌虑反。近,附近之近。〕
死生契阔,与子成说。执子之手,与子偕老。
〔传:契阔,勤苦也。说,数也。笺云:从军之士与其伍约,死也生也,相与处勤苦之中,我与子成相说爱之恩,志在相存救也。○契,本亦作“挈”,同苦结反。阔,苦活反,《韩诗》云“约束也”。说音悦。数,色主反。〕
〔偕,俱也。笺云:执其手,与之约誓示信也。言俱老者,庶几俱免於难。○偕音皆。“与之约”,如字,又於妙反,下同。一本作“与之约誓”。难,乃旦反。〕
于嗟阔兮,不我活兮。于嗟洵兮,不我信兮。
〔传:不与我生活也。笺云:州吁阻兵安忍,阻兵无众,安忍无亲,众叛亲离。军士弃其约,离散相远,故吁嗟叹之,阔兮,女不与我相救活,伤之。○远,于万反。〕
注疏原文:《毛诗注疏·卷二·二之一〔国风〕》 →
《击鼓》名句:、、、、
本块原文引自《毛诗正义》(汉毛亨传、郑玄笺、唐孔颖达疏),繁体照录,未改写;分类对齐按站内正文断句与数据原文机械匹配。
击鼓的声音震响(耳旁),兵将奋勇操练。(人们)留在国内筑漕城,只有我向南方行去。
跟随孙子仲,平定陈、宋(两国)。不允许我回家,(使我)忧心忡忡。
于是人在哪里?于是马跑失在哪里?到哪里去寻找它?在山间林下。
生死聚散,我曾经对你说(过)。拉着你的手,和你一起老去。
唉,太久。让我无法(与你)相会。唉,太遥远,让我的誓言不能履行。
镗:鼓声。其镗,即“镗镗”。明 陈继儒《大司马节寰袁公(袁可立)家庙记》:“喤喤考钟,坎坎击鼓。”
踊跃:双声连绵词,犹言鼓舞。兵:武器,刀枪之类。
土国:在国都服役。漕:地名。
孙子仲:即公孙文仲,字子仲,邶国将领。
不我以归:即不以我归,有家不让回。
有忡:忡忡。
爰(yuán):本发声词,犹言“于是”。丧:丧失,此处言跑失。爰居爰处?爰丧其马:有不还者,有亡其马者。
于以:于何。
契阔:聚散。契,合;阔,离。
成说:成言也犹言誓约。
于嗟:即“吁嗟”,犹言今之哎哟。
活:借为“佸”,相会。
洵:远。
信:一说古伸字,志不得伸。一说誓约有信。
第一章总言卫人救陈,平陈宋之难,叙卫人之怨。结云“我独南行”者,诗本以抒写个人愤懑为主,这是全诗的线索。诗的第三句言“土国城漕”者,《鄘风·定之方中》毛诗序云:“卫为狄所灭,东徙渡河,野居漕邑,齐桓公攘夷狄而封之。文公徙居楚丘,始建城市而营宫室。”文公营楚丘,这就是诗所谓“土国”,到了穆公,又为漕邑筑城,故诗又曰“城漕”。“土国城漕”虽然也是劳役,犹在国境以内,南行救陈,其艰苦就更甚了。
第二章“从孙子仲,平陈与宋”,承“我独南行”为说。假使南行不久即返,犹之可也。诗之末两句云“不我以归,忧心有忡”,叙事更向前推进,如芭蕉剥心,使人酸鼻。
第三章写安家失马,似乎是题外插曲,其实文心最细。《庄子》说:“犹系马而驰也。”好马是不受羁束、爱驰骋的;征人是不愿久役、想归家的。这个细节,真写得映带人情。毛传解释一二句为:“有不还者,有亡其马者。”把“爰”解释为“或”,作为代词,则两句通叙营中他人。其实全诗皆抒诗人一己之情,所以四、五两章文情哀苦,更为动人。
第四章“死生契阔”,毛传以“契阔”为“勤苦”是错误的。黄生《义府》以为“契,合也;阔,离也;与死生对言”是正确的。至于如何解释全章诗义。四句为了把叶韵变成从AABB式,次序有颠倒,前人却未尝言及。今按此章的原意,次序应该是:
执子之手,与子成说;死生契阔,与子偕老。
这样诗的韵脚,就成为ABBA式了。本来“死生契阔,与子偕老”,是“成说”的内容,是分手时的信誓。诗为了以“阔”与“说”叶韵,“手”与“老”叶韵,韵脚更为紧凑,诗情更为激烈,所以作者把语句改为这一次序。
第五章“于嗟阔兮”的“阔”,就是上章“契阔”的“阔”。“不我活兮”的“活”,应该是上章“契阔”的“契”。所以“活”是“佸”的假借,“佸,会也。”“于嗟洵兮”的“洵”,应该是“远”的假借,所以指的是“契阔”的“阔”。“不我信兮”的“信”,应该是“信誓旦旦”的“信誓”,承上章“成说”而言的。两章互相紧扣,一丝不漏。
句数:20 句;每句 4 字(四言);全诗汉字数:80 字(剔除校勘夹注后统计)。
韵脚(按普通话读音):ang 韵:镗;ing 韵:兵、行;ao 韵:漕、老;ong 韵:仲、宋、忡;ui 韵:归;u 韵:处;a 韵:马;i 韵:之、兮、兮、兮、兮;等 11 组。
以上句式、字数与韵脚均由本页诗歌正文机械统计(字数剔除校勘夹注);韵母按普通话读音划分,不涉及古音或平水韵。
本诗体裁:四言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