兼并
自动注音,供阅读参考。
三代子百姓,公私无异财。
人主擅操柄,如天持斗魁。
赋予皆自我,兼并乃奸回。
奸回法有诛,势亦无自来。
后世始倒持,黔首遂难裁。
秦王不知此,更筑怀清台。
礼义日已偷,圣经久堙埃。
法尚有存者,欲言时所咍。
俗吏不知方,掊克乃为材。
俗儒不知变,兼并可无摧。
利孔至百出,小人私阖开。
有司与之争,民愈可怜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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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代子百姓,公私无异财。
人主擅操柄,如天持斗魁。
赋予皆自我,兼并乃奸回。
奸回法有诛,势亦无自来。
后世始倒持,黔首遂难裁。
秦王不知此,更筑怀清台。
礼义日已偷,圣经久堙埃。
法尚有存者,欲言时所咍。
俗吏不知方,掊克乃为材。
俗儒不知变,兼并可无摧。
利孔至百出,小人私阖开。
有司与之争,民愈可怜哉。
句数:24 句;每句 5 字(五言);全诗汉字数:120 字(剔除校勘夹注后统计)。
韵脚(按普通话读音):ing 韵:姓、柄;ai 韵:财、来、裁、台、埃、咍、材、开、哉;ui 韵:魁、回、摧;uo 韵:我;u 韵:诛、出;i 韵:持、此;ou 韵:偷;e 韵:者;等 11 组。
以上句式、字数与韵脚均由本页诗歌正文机械统计(字数剔除校勘夹注);韵母按普通话读音划分,不涉及古音或平水韵。
本诗体裁:五言古诗
王安石(一○二一~一○八六),字介甫,晚号半山,抚州临川(今属江西)人。仁宗庆历二年(一○四二)进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