升
《周易正义·升》 · 下经夬传卷五 · 第 46/69 篇 · 48 段
1 巽下坤上。升:元亨,用见大人,勿恤。
2 〈巽顺可以升,阳爻不当尊位,无严刚之正,则未免于忧,故用见大人,乃「勿恤」也。〉
3 [疏]正义曰「升,元亨」者,「升」,卦名也。升者,登上之义,升而得大通,故曰「升,元亨」也。「用见大人,勿恤」者,升者,登也。阳爻不当尊位,无刚严之正,则未免于忧,故用见大德之人,然后乃得无忧恤,故曰「用见大人,勿恤」。
4 南征吉。
5 〈以柔之南,则丽乎大明也。 〉
6 [疏]正义曰:非直须见大德之人,复宜适明阳之地。若以阴之阴,弥足其暗也。南是明阳之方,故云「南征吉」也。
7 《彖》曰:柔以时升。
8 〈柔以其时,乃得升也。 〉
9 [疏]正义曰:「升」之为义,自下升高,故就六五居尊,以释名「升」之意。六五以阴柔乏质,起升贵位,若不得时,则不能升耳,故曰「柔以时升」也。
10 巽而顺,刚中而应,是以大亨。
11 〈纯柔则不能自升,刚亢则物不从。既以时升,又「巽而顺,刚中而应」,以此而升,故得「大亨」。〉
12 [疏]正义曰:此就二体及九二之爻,释「元亨」之德也。「纯柔则不能自升,刚亢则物所不从」。卦体既巽且顺,爻又刚中而应于五,有此众德,故得「元亨」。
13 「用见大人,勿恤」,有庆也。「南征吉」,志行也。
14 〈巽顺以升,至于大明,「志行」之谓也。〉
15 [疏]正义曰:「用见大人,勿恤有庆」者,以大通之德,「用见大人」,不忧否塞,必致庆善,故曰「有庆也」。「南征吉,志行」者,之于暗昧,则非其本志。今以柔顺而升大明,其志得行也。
16 《象》曰:地中生木,升。君子以顺德,积小以高大。
17 [疏]正义曰:「地中生木,升」者,「地中生木」,始于细微,以至高大,故为升象也。「君子以顺德,积小以高大」者,地中生木,始于毫末,终至合抱。君子象之,以顺行其德,积其小善,以成大名,故《系辞》云:「善不积不足以成名」,是也。
18 初六:允升,大吉。
19 〈允,当也。巽卦三爻,皆升者也。虽无其应,处《升》之初,与九二、九三合志俱升。当升之时,升必大得,是以「大吉」也。 〉
20 [疏]正义曰:允,当也。巽卦三爻,皆应升上,而二、三有应于五、六升之不疑。惟初无应于上,恐不得升。当二、三升时,与之俱升,必大得矣,故曰「允升,大吉」也。
21 《象》曰:「允升大吉」,上合志也。
22 [疏]正义曰:上谓二、三也,与之合志俱升,乃得「大吉」也。
23 九二:孚乃利用禴,无咎。
24 〈与五为应,往必见任。体夫刚德,进不求宠,闲邪存诚,志在大业,故乃利用纳约于神明矣。〉
25 [疏]正义曰:九二与五为应,往升于五,必见信任,故曰「孚」。二体刚德,而履乎中,进不求宠,志在大业,用心如此,乃可荐其省约于神明而无咎也,故曰「孚乃利用禴,无咎」。
26 《象》曰:九二之孚,有喜也。
27 [疏]正义曰:「有喜也」者,上升则为君所任,荐约则为神所享。斯之为喜,不亦宜乎?
28 九三:升虚邑。
29 〈履得其位,以阳升阴,以斯而举,莫之违距,故若「升虚邑」也。 〉
30 [疏]正义曰:九三履得其位,升于上六,上六体是阴柔,不距于己,若升空虚之邑也。
31 《象》曰:「升虚邑」,无所疑也。
32 〈往必得邑。〉
33 [疏]正义曰:「无所疑」者,往必得邑,何所疑乎?
34 六四:王用亨于岐山,吉,无咎。
35 〈处升之际,下升而进,可纳而不可距也。距下之进,攘来自专,则殃咎至焉。若能不距而纳,顺物之情,以通庶志,则得「吉」而「无咎」矣。岐山之会,顺事之情,无不纳也。〉
36 [疏]正义曰:「王用亨于岐山」者,六四处升之际,下体二爻,皆来上升,可纳而不可距,事同文王岐山之会,故曰「王用亨于岐山也」。「吉无咎」者,若能纳而不距,顺物之情,则得吉而无咎,故曰「吉无咎也」。
37 《象》曰:「王用亨于岐山」,顺事也。
38 [疏]正义曰:「顺事」者,顺物之情,而立功立事,故曰「顺事」也。
39 六五:贞吉,升阶。
40 〈升得尊位,体柔而应,纳而不距,任而不专,故得「贞吉,升阶」而尊也。 〉
41 [疏]正义曰:「贞吉,升阶」者,六五以柔居尊位,纳于九二,不自专权,故得「贞吉,升阶」。保是尊贵而践阼矣,故曰「贞吉,升阶」也。
42 《象》曰:「贞吉,升阶」,大得志也。
43 [疏]正义曰:「大得志」者,居中而得其「贞吉」,处尊而保其「升阶」,志大得矣,故曰「大得志」也。
44 上六:冥升,利于不息之贞。
45 〈处贞之极,进而不息者也。进而不息,故虽冥犹升也。故施于不息之正则可,用于为物之主则丧矣。终于不息,消之道也。 〉
46 [疏]正义曰:「冥升」者,冥犹暗也。处升之上,进而不已,则是虽冥犹升也,故曰「冥升」。「利于不息之贞」者,若宴升在上,陵物为主,则丧亡斯及;若洁已修身,施于为政,则以不息为美,故曰「利于不息之贞」。
47 《象》曰:「冥升」在上,消不富也。劳不可久也。
48 [疏]正义曰:「消不富」者,虽为政不息,交免危咎,然劳不可久,终致消衰,故曰「消不富」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