短书
2字词汉代凡经﹑律等官书用二尺四寸竹简书写。官书以外包括子书等,均以短于二尺四寸竹简写书,称为"短书"◇多指小说﹑杂记之类的书籍。
词语解释
- 汉代凡经﹑律等官书用二尺四寸竹简书写。官书以外包括子书等,均以短于二尺四寸竹简写书,称为"短书"◇多指小说﹑杂记之类的书籍。
- 指书牍。
文献用例 3 条
- 汉.王充《论衡.骨相》:「若夫短书俗记,竹帛胤文,非儒者所见,众多非一。」
- 南朝梁.元帝〈玄览赋〉:「报荡子之长信,送仙人之短书。」
- 清.朱彝尊〈首春端州述怀寄故乡诸子〉诗:「短书知可报,珍重问江浔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