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词语解释

中国佛教华严宗基本教义之一。谓对万有的四种认识层次。一、事法界,指一般凡夫把现象当作真实存在的认识层次;二、理法界,指见知现象都是条件组成,其实都是空性的认识层次;三、理事无碍法界,指由空理的见知,进而消融现象真实感的认识层次;四、事事无碍法界,指因空理的实证而体悟现象和现象之间的关系是相互含容,彼此之间没有障碍的认识层次。

文献用例 1 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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